21年前的欠款要回来了 -九游app官方正版下载

您的位置: 九游app官方正版下载 > > 律师说法 正文

21年前的欠款要回来了

分类:律师说法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作者:房佳伟 冶文贵   发布时间:2024-12-27

a   |  a

  不久前,兵团第四师霍城垦区人民法院霍尔果斯人民法庭法官帮一名老人要回了拖欠21年的欠款。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那么,这钱是怎么要回来的?

  韦某与马某本是好友。2003年3月19日,马某向韦某借款4.5万余元,至今仅偿还1万余元。今年11月,韦某走进霍尔果斯人民法庭,掏出一张借条,询问法官能否要回剩余欠款。随后,法官将马某请到法庭。马某坦言,他目前无法还清借款。

  “在当年,这笔钱可不是小数目,他也是考虑到和你关系好才借给你,过了这么多年,现在对方提起此事,你看能否把钱还了。”法官对马某说。

  经过法官的释法和劝导,马某、韦某达成和解:马某在限定日期内付清本金,韦某放弃追偿借款利息。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责任编辑 杨瑞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九游app官方正版下载的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九游app官方正版下载的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