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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签名确认但未盖公章 法院:合同成立
分类:16版 今日看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27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罗杉杉
合同未加盖公章,是否成立?近日,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给出了答案。
2021年3月,甲公司职工王某与乙租赁店签订设备租赁合同,乙租赁店负责人在合同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签字确认,但未加盖公章。之后,乙租赁店按照合同约定,将设备交于王某。
2023年12月,因甲公司拖欠租赁费用,乙租赁店将甲公司起诉至乌尔禾区法院,要求其支付租赁款70万元。
法庭审理过程中,甲公司表示,王某只是公司职工,无权签订合同,也无权确认相关费用,且合同上没有盖公司的印章,所以设备租赁合同无效。
法院经审理查明,虽然合同上没有盖甲公司公章,但可以确认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授权王某签订合同的事实,且合同中有周某的签字。乙租赁店按照要求提供了设备,甲公司使用了该设备,因此可以认定双方存在租赁合同关系。乙租赁店已履行设备租赁义务,甲公司应当全额付款。
法院判决支持乙租赁店诉讼请求。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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