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九游app官方正版下载 > 法制报栏目 > 3版 今日要闻 正文
外卖奶茶中喝出头发丝 法院:店家赔偿500元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17
a | a□本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王朋坤
2020年7月的一天,刘某点外卖购买了开心奶茶店(化名)的一杯果味奶茶。
喝到一半,刘某决定将剩余的奶茶用随身水杯分装出门。分装过程中,刘某发现奶茶中有一根头发,通过搅动,她确定该头发是外卖奶茶中携带的,于是用手机拍摄了现场照片和视频。
随后,刘某联系奶茶店,说明外卖奶茶中有异物的事实,并要求店主赔偿,但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刘某将奶茶店起诉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要求奶茶店赔偿1000元。
庭审时,被告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法院审理后查明,事发后刘某向“12315”平台投诉,行政管理部门曾组织双方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刘某购买的奶茶实际费用为16元,店家已将这笔钱退还刘某。
本案中,法院认定被告向原告销售的饮品中有毛发,这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原告要求被告给付1000元的赔偿金符合法律规定,遂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奶茶店不服,上诉至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4月,在乌市中级法院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奶茶店向刘某赔偿5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
九游app官方正版下载的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九游app官方正版下载的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