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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因房屋归属对簿公堂 法院:子女借父母钱要偿还
分类:说法拉理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张秀 郑云霞 发布时间:2020-07-02
a | a6月9日,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权确认纠纷案件,这起案件特殊的是儿子将父亲告上了法庭。
2001年,王亮出资在自家宅基地上盖起一套120平方米的住房,房屋建成后一直与父亲王明共同生活,王明口头承诺,他去世后这套住房就留给王亮。
2008年因工作原因,王亮搬出该住房,2013年王亮想搬回时,得知父亲王明想把该房屋作为遗产平均分给所有子女。
王亮要求王明返还建房款18万元或将房屋所有权变更在自己名下。王明不同意,王亮将王明起诉至法院。
近日,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在法庭上,王明辩称:儿子王亮的建房款是从自己这里借的,至今还未还清。在这种情况下,自己是不可能将房屋所有权变更在王亮名下。
经法庭询问,王亮承认在建房前向其父亲多次借款未还,但父亲说不需要自己偿还。
该案承办法官苏慧珍从法律上分析:“日常生活中,父母在成年子女购房或建房时给予资助是常有的现象,但我们不能将其视为理所应当。子女成年后,父母无继续供养义务,如果不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子女向父母借钱,仍负有偿还义务,如果欠钱不还,也是不合法的。”
听完法官的劝说,王亮表示撤诉,并承诺以后一定会好好孝敬父亲,报答父亲的养育之恩。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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