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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河县人民法院:远程调解化纠纷,高效便民促和谐
分类:法院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18
a | a近日,青河县人民法院采用“远程视频和线下调解”相结合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便利,节约了诉讼成本,还快捷高效地化解了纠纷,提高了办案效率。
2023年5月16日,原告某粮油收购公司与被告新疆某农业公司签订了《粮食购销合同》,合同明确约定交易事项及付款方式。原告某粮油收购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依约履行合同完成交货。双方结算,被告欠货款447744元,原告经多次催要货款无果,将被告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收到原告某粮油收购公司的起诉材料后,经过仔细审查,因被告公司法人徐某某在外地,短时间内无法到现场调解,为节约双方当事人诉讼成本,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的情况下,法官、人民调解员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多元调解”小程序,采用音视频的方式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公司法人徐某某对案件事实及欠货款数额无争议,承诺将及时归还货款及违约金共计492518.4元。该案在法官的主持下,在人民调解员的配合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远程签署调解协议。
远程调解已经成为人民法院常用的调解方式,其方式高效便捷,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也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青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主动适用群众需求,探索更加便民的司法服务方式,减少当事人诉累、提升案件效率,努力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责任编辑 李冰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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