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九游app官方正版下载 > 法 > 检察 正文
喀什市人民检察院探索轻罪治理新路径
分类:检察 来源:新疆法治报 作者:通讯员 排尔哈提·麦麦提敏 发布时间:2024-04-07
a | a为从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做好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积极适应当前轻罪治理体系新形式,喀什市人民检察院试点醉酒型危险驾驶犯罪案件拟相对不起诉人员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工作。
3月29日下午,在政法委指导下,喀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局、团委、民政局召开联席会议,推动该项工作正式实施。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康海同志主持,团委、民政局分管领导、公安局分管领导及办案人员参加会议。
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可以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接受安全驾驶教育、从事交通志愿服务、社区公益服务等情况作为作出相对不起诉的考量因素。为贯彻工作要求,喀什市检察院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与喀什市公安局、团委、民政局联合制定《关于醉酒型危险驾驶犯罪案件拟相对不起诉人员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的工作办法》,明确自愿参与公益服务的拟不起诉人要接受安全驾驶教育,按要求完成引导交通秩序等社会公益服务。考察联系单位由专人负责对拟不起诉人开展全流程的监督考察,根据拟不起诉人的服务态度、服务时长、综合表现等内容,形成社会公益服务考察意见,作为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重要参考因素。喀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表示:“拟不起诉的醉酒驾驶犯罪嫌疑人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服务,一方面可以起到教育作用,实现对交通违法行为人的惩戒,另一方面也为执勤交警添了‘帮手’,可以更好的维护交通秩序”。
近年来,喀什市人民检察院不断创新轻罪治理模式,针对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探索形成“不起诉 社会公益服务 检察意见 公开听证”的办案模式,取得三个方面的积极效果。通过公开听证,让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权在阳光下运行;将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服务作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前置程序,实现对醉酒驾驶人的教育效果;通过刑行反向衔接,建议职能部门对不起诉人适用非刑罚惩罚措施,避免不诉了之,执法不公。
责任编辑 周妤羲 李冰姿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
九游app官方正版下载的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九游app官方正版下载的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