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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分居但未离婚,子女可否主张抚养费?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王晨 陈海 发布时间:2022-05-07
a | a分居未离婚,就能对孩子不管不问,也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吗?近日,经过法官调解,李梅(化名)从孩子父亲那里取得了孩子的抚养费。
李梅和王思(化名)的婚姻始于2017年5月。2019年11月,两人的女儿小慧出生。2021年8月之后,王思与李梅分居,小慧随母亲李梅生活。
李梅和王思曾打算离婚,但因未协商好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方案,暂未离婚。分居期间,王思从未给过小慧抚养费,而李梅因照顾小慧,无法出门工作,生活陷入困境。
今年4月,李梅以小慧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将王思诉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王思从2021年8月起每月支付小慧抚养费2000元,直到小慧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天山区法院在审理中告知王思,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未成年子女有权请求支付抚养费。
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王思同意自2022年4月起每月支付小慧抚养费1500元,并同意付清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期间每月1500元的抚养费。(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系法定义务,且该义务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正常情况下,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的收入除特定情形外均为共同财产。因此,关于孩子的支出,无论是来自母亲的收入还是父亲的收入,均视为父母共同履行抚养义务。
但如父母分居,夫妻财产实际上处于分割状态,夫妻各自控制和支配着自己使用的那部分财产,其财产状态与夫妻分别财产制或离婚后各自的财产关系相似。在此情况下,若不随孩子生活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费用。
责任编辑 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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